燃燒和火災的定義、條件安全生產技術知識點
2020年安全工程師備考已經開始,建設工程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技術知識點,希望對考生有所幫助~
燃燒和火災的定義、條件
1.燃燒定義:可燃物質與氧化劑作用發(fā)生的放熱反應;
【注】通常同時釋放出火焰或可見光。
2.火災定義: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3.燃燒(火災)發(fā)生的必要條件
同時具備氧化劑、可燃物、點火源,即燃燒的三要素;
【注】在火災防治中,阻斷三要素中任何一個即可撲滅火災。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6月20日起
大綱 / 教材
6月公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10月26、27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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