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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的使用的法律要求

2020-08-27 13:58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字體: 打印 收藏

2020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火熱備考中,現(xiàn)為大家提供2020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中《安全生產(chǎn)法律法規(guī)》科目相關知識點,希望能幫助大家在復習中有一些參考。

1.規(guī)范使用

使用取得許可生產(chǎn)并經(jīng)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jīng)報廢的特種設備。

2.建章立制

應當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guī)程,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3.登記建檔

1)登記

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2)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設計文件、產(chǎn)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yǎng)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

(2)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維護保養(yǎng)記錄;

(5)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的設置

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運營使用單位,應當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jù)情況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5.特種設備委托管理的安全要求

特種設備屬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業(yè)服務單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種設備,受托人履行本法規(guī)定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實際管理人履行管理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6.日常檢查

1)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jīng)常性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

2)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7.每日例行檢查

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運營使用單位應當進行試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

8.定期檢驗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9.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資質

電梯維保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進行。

10.鍋爐使用單位的責任

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定期檢驗。

從事鍋爐清洗,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監(jiān)督檢驗。

11.變更登記

特種設備進行改造、修理,按照規(guī)定需要變更使用登記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方可繼續(xù)使用。

12.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其他報廢條件的,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報廢義務,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記的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證書注銷手續(xù)。

前款規(guī)定報廢條件以外的特種設備,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可以繼續(xù)使用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通過檢驗或者安全評估,并辦理使用登記證書變更,方可繼續(xù)使用。

13.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應當經(jīng)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充裝活動。

報考指南

安全工程師_報考指南
  • 報 名 時 間

    6月20日起

  • 大綱 / 教材

    6月公布

  •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 考 試 時 間

    10月26、27日

  •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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