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全工程師復(fù)習資料;事故的分類
事故的分類☆
1.《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20類。事故造成傷害分析要考慮的因素有受傷部位、受傷性質(zhì)(人體受傷的類型)、起因物、致害物、傷害方式、不安全狀態(tài)、不安全行為等。
2.傷害程度事故分類:輕傷、重傷和死亡。輕傷指損失工作日為1個工作日以上(含1個工作日),105個工作日以下的失能傷害。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為105工作日以上(含105個工作日),6000個工作日以下的失能傷害。死亡指損失工作日為6000工作日以上(含6000工作日)的失能傷害。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6月20日起
大綱 / 教材
6月公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nèi)
考 試 時 間
10月26、27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lǐng)取
考后3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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