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全工程師復習資料:【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火災預防的規(guī)定
【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qū)、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6月20日起
大綱 / 教材
6月公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10月26、27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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