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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全工程師復習資料:【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2020-12-03 16:24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 字體: 打印 收藏

火災預防的規(guī)定

【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qū)、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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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 合格證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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