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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生產(chǎn)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有( )。

2020-10-23 15:16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字體: 打印 收藏

勤能補拙是良訓,一分辛苦一分才。小伙伴們安全工程師備考的怎么樣了,題應該也刷起來了。那么小編助你一臂之力,給大家提供安全工程師相關知識點的試題,小伙伴們快做起來吧!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礦山生產(chǎn)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煤礦生產(chǎn)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有( )。

A、貽誤事故搶救,導致事故后果擴大,增加死亡2人

B、貽誤事故搶救,導致事故后果擴大,增加間接經(jīng)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C、毀滅、偽造、隱匿與事故有關的計算機數(shù)據(jù),致使不能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搶救

D、指使、串通有關人員不報、謊報事故情況,致使不能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搶救

E、采用命令式阻止他人報告事故情況導致事故后果擴大,増加重傷1人

【正確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生產(chǎn)經(jīng)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犯罪及其刑事責任?!缎谭ā返谝话偃艞l規(guī)定,在安全事故發(fā)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度舾蓡栴}的解釋》第八條規(guī)定,在礦山生產(chǎn)安全事故發(fā)朗,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①導致事故后果擴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者增加重傷3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經(jīng)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②實施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不能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搶救的:1.決定不報、謊報事故情況或者指使、串通有關人員不報、謊報事故情況的;

2.在事故搶救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

3.偽造、破壞事故現(xiàn)場,或者轉(zhuǎn)移、藏匿、毀滅遇難人員尸體,或者轉(zhuǎn)移、藏匿受傷人員的;

4.毀滅、偽造、隱匿與事故有關的圖紙、記錄、計算機數(shù)據(jù)等資料以及其他證據(jù)的。

③其他嚴重的情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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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 名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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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綱 / 教材

    6月公布

  •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nèi)

  • 考 試 時 間

    10月26、27日

  •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 合格證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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