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行政處罰的相關程序(重點)
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火熱備考中,現(xiàn)為大家提供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科目相關知識點,希望能幫助大家在復習中有一些參考。
1.簡易程序
是指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和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處罰。簡易程序適用于當場實施行政處罰的情形。
應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付當事人。
思考:交警是否有權力可以當場對違章停放機動車的當事人作出200元的處罰?
依據(jù)特殊法優(yōu)于普通法及新法優(yōu)于舊法的原則;以及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人大常委會在不與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的前提下,對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可以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交警的處罰是合法的。
2.一般程序
除了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和適用聽政程序的行政處罰以外,其他行政處罰應當適用一般程序。包括4個程序:1)立案;2)調查取證;3)審查調查結果;4)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執(zhí)行一般程序時,執(zhí)法人員一般不少于2人。
3.聽證程序
聽證程序是對較重的行政處罰(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執(zhí)照、較大數(shù)量的罰款)實施前適用的一種程序。
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1)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
(2)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3)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4)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5)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jù)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7)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6月20日起
大綱 / 教材
6月公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10月26、27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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