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 > 政策法規(guī) > 地方性法規(guī) > 正文

濟南市建設用地管理辦法

1991-03-11 00:00    【  【打印】【我要糾錯】

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6號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一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用地管理,依法合理使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征用(劃撥)、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用地,包括國家建設、鄉(xiāng)(鎮(zhèn))村集體建設和農村個人建房的新建、擴建、技改項目用地,以及采掘、建材等行業(yè)的生產用地。

  第四條 濟南市土地管理局負責對本市建設用地實行統(tǒng)一管理?h(區(qū))土地管理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建設用地管理工作。

  第五條 市土地管理部門應根據本市固定資產投資規(guī)模和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用地需要,編報年度建設用地計劃,經市計劃部門綜合平衡后,納入本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按照規(guī)定程序報批。

  市土地管理部門在編報城市建設用地計劃時,應當征求城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的意見。

  第六條 建設用地計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zhí)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調整用地計劃時,應當按照計劃編報程序另行報批。

  第七條 市、縣(區(qū))土地管理部門負責具體執(zhí)行年度用地計劃,并將用地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每季度向上一級土地管理部門報告,同時抄報同級和上一級計劃部門。市、縣(區(qū))計劃部門負責用地計劃執(zhí)行中的綜合協調和檢查、監(jiān)督工作。

  第八條 各項建設工程,應當節(jié)約用地,合理用地,盡可能利用荒地、劣地,少占耕地。嚴格控制占用穩(wěn)產高產田、菜田和人均占有糧田三分以下的土地。

  第九條 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申請國家建設用地,按下列程序辦理:

 。ㄒ唬┯玫貑挝怀职磭乙(guī)定程序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設計任務書和規(guī)劃定點初步意見等有關文件、資料,向市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計劃,領取用地計劃通知書;

 。ǘ┦幸(guī)劃管理部門根據用地計劃通知書、核發(fā)建設用地勘察通知書;

 。ㄈ┦型恋毓芾聿块T審批建設用地申請,并辦理征用(劃撥)土地手續(xù)。

  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以外申請國家建設用地,需占用耕地三畝以上,非耕地十畝以上的,向市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計劃,經批準后辦理有關建設審批手續(xù);占用耕地三畝以下,非耕地十畝以下的,向縣(區(qū))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計劃,經批準后,辦理有關建設審批手續(xù)。

  第十條 征用(劃撥)土地應具備下列文件:

 。ㄒ唬┰O計任務書或初步設計、年度基本建設計劃批準文件;

  (二)用地計劃通知書、建設用地勘察通知書;

  (三)用地位置地形圖和總平面布置圖;

 。ㄋ模┉h(huán)境影響評價書;

  (五)建設用地報告,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

 。┢渌嘘P文件。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因施工需要在征用的土地范圍以外增加臨時用地的,需經工程所在地的縣(區(qū))土地管理部門審批;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施工需另外增加臨時用地的,須經市規(guī)劃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市土地管理部門批準。

  臨時用地使用期滿后,用地單位應及時辦理退地手續(xù),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使用的,應依照前款規(guī)定的程序重新申請批準。

  第十二條 國家建設證用(劃撥)耕地后,滿一年尚未使用的,視為土地荒蕪。造成土地荒蕪的,按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一項規(guī)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國家建設征用(劃撥)土地,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合理補償后,被征用(劃撥)土地單位或個人不得拒絕征用(劃撥)。

  第十四條 鄉(xiāng)(鎮(zhèn))村建設應當嚴格按照村鎮(zhèn)建設規(guī)劃和年度用地計劃使用土地。尚未編制村鎮(zhèn)規(guī)劃的,應本著合理用地、節(jié)約用地原則使用土地,不得突破縣(區(qū))人民政府下達的鄉(xiāng)(鎮(zhèn))村建設用地控制指標。

  第十五條 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和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yè)的建設,應盡量利用非耕地。

  第十六條 申請鄉(xiāng)(鎮(zhèn))村建設用地的單位和個人應向縣(區(qū))土地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經審查批準后,方可使用土地。

 。ㄒ唬┥暾堄玫貓蟾鏁;

  (二)鄉(xiāng)(鎮(zhèn))村建設用地計劃;

 。ㄈ┙ㄔO項目投資批準文件;

  (四)用地位置地形圖和總平面布置圖;

 。ㄎ澹┯玫匮a償協議書;

 。┯形廴镜慕ㄔO項目應具備環(huán)保部門的歡迎影響評價書。

  第十七條 鄉(xiāng)(鎮(zhèn))村集體建設工程需跨鄉(xiāng)(鎮(zhèn))村使用土地的,可由土地所屬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各方協商,調劑使用土地。

  第十八條 鄉(xiāng)(鎮(zhèn))村建設用地單位應嚴格按照批準的范圍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建設項目停建時,應及時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退地手續(xù)。

  第十九條 因鄉(xiāng)(鎮(zhèn))村建設用地造成被用地村民的剩余勞動力,由用地單位負責安置。

  第二十條 農村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從事非農業(yè)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利用原有宅基地;確需另外使用集體所有土地的,按本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修建鄉(xiāng)(鎮(zhèn))村道路和農田水利工程需要使用土地的,依照本辦法第十六條辦理。

  第二十二條 嚴格控制占用耕地挖土采石,興辦磚、瓦、石灰窯廠,確需占用的,須報市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并落實復墾措施。

  第二十三條 興建新村的,須嚴格執(zhí)行村鎮(zhèn)建設規(guī)劃,由村民委員會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新村建成后,舊址應限期恢復為耕地。

  嚴禁以興建新村的名義興建商品房。

  第二十四條 村民建造住宅,應按照村鎮(zhèn)建設規(guī)劃使用土地,尚無規(guī)劃的應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鼓勵村民利用坡地、劣地建造住宅。提倡村民建造樓房。

  第二十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建造住宅:

 。ㄒ唬┮蜃优橐龇謶粜栊陆ㄗ》康模

 。ǘ╇x休、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回原籍鄉(xiāng)村落戶的;

  (三)華僑、港澳臺同胞回鄉(xiāng)定居的;

 。ㄋ模┮驀医ㄔO和鄉(xiāng)(鎮(zhèn))村建設需要拆遷的;

 。ㄎ澹┚幼√貏e擁擠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請宅基地:

  (一)建房后用于出租、出賣或變相出讓房屋使用權的;

 。ǘ┓寝r業(yè)人口未經批準在農村落戶的;

 。ㄈ┻`章圈占土地建房未作處理的;

 。ㄋ模┻`反村鎮(zhèn)建設統(tǒng)一規(guī)劃的。

  第二十七條 宅基地的劃分標準

 。ㄒ唬┏擎(zhèn)近郊地區(qū),每戶宅基用地為零點二畝;

  (二)其他地區(qū),每戶宅基用地為零點二五畝;

  第二十八條 村民申請宅基地按下列程序辦理:

 。ㄒ唬┨顚懯褂谜厣暾埍恚

 。ǘ┐逋恋毓芾硇〗M或村委會審核簽署意見,村干部及其直系親屬申請宅基地須經分管鄉(xiāng)(鎮(zhèn))長審核簽署意見;

  (三)使用耕地做宅基地(含場院內)的,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區(qū))人民政府批準。使用非耕地做宅基地的,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九條 宅基地經批準后滿二年未使用的,由批準機關收回其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條 因住戶搬遷等原因騰出的宅基地,由村民委員會收回另行安排使用。

  第三十一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由市、縣(區(qū))土地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對以下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由縣(區(qū))土地管理部門給予處罰:

 。ㄒ唬﹪、鄉(xiāng)(鎮(zhèn))建設征用(劃撥)耕地后滿一年未使用的,按每畝五百至一千元收取土地荒蕪費;滿二年未使用的,按原收取數額再加一倍收取土地荒蕪費,并收回土地使用權。

 。ǘ┙ㄔO用地批準后,被征地單位不按時提交用地的,對被征地單位處以每畝每月三百元至五百元的罰款。因不按時提交用地,貽誤建設工程施工,造成經濟損失的,須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 土地管理工作人員,應忠于職守,依法辦事;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濟南市土地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