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學習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APP學習更便捷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微信公眾號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掃碼并回復監(jiān)理工程師進群
當前位置: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監(jiān)理工程師 > 備考資料 > 復習資料 > 正文

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理論與法規(guī)》知識點:格式條款和締約過失責任

2018-11-05 10:49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字體: 打印 收藏

  2019年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時間預計在5月中旬,在考試之前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小編將持續(xù)為考生更新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希望成為大家備考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的得力小幫手。

  復習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需要一點一滴的積累,《理論與法規(guī)》整體老說考試難度不大,但是知識點多而雜需要考生用心復習,為了幫大家盡快進入備考狀態(tài),網(wǎng)校為大家準備了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真心希望大家可以利用好這些內容,為考試打好基礎!

    2019年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理論與法規(guī)》知識點:格式條款和締約過失責任   已經(jīng)準備好啦,大家快來學習吧!

  理論與法規(guī)知識點:格式條款和締約過失責任

  格式條款

  ◆概念: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締約過失責任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3)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歷年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都是在五月中旬的周六和周日,所以想要參加2019年考試的考生可以準備起來,按照時間做好復習計劃,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也為考生提供了預習計劃表點擊查看>>,復習資料也早早的為考生準備上 理論與法規(guī)>> 理論與法規(guī)>>  案例分析>>  三控>> 

  除了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網(wǎng)校為考生準備了2019年監(jiān)理工程師模擬試題立即查看>>

  上述內容是為考生整理的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理論與法規(guī)知識點,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網(wǎng)校將會持續(xù)為考生進行更新,考生可以在監(jiān)理工程師復習資料欄目查看!

報考指南

監(jiān)理工程師_報考指南
  • 報 名 時 間

    預計3月起

  • 大綱 / 教材

    預計1月陸續(xù)公布

  •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 考 試 時 間

    預計5月中旬

  •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閱讀排行

課程
  • 免費試聽
  • 免費直播
  • 免費題庫
李娜 土建控制 教材精講免費試聽 免費試聽

關注更多

立即掃碼添加學習顧問

報考指導

考情速遞

備考計劃

幫你選課

網(wǎng)站地圖
回到頂部
折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