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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全工程師資料:確定防火間距的基本原則

2010-01-06 08:51  來源:  字體:  打印

  二、確定防火間距的基本原則

  影響防火間距的因素很多,在實際工程中不可能都考慮。除考慮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建(構)筑物的使用性質、生產或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等因素外,還考慮到消防人員能夠及時到達并迅速撲救這一因素。通常根據下述情況確定防火間距:

  1.考慮熱輻射的作用?;馂?a title="資料" href="http://oqhxqxi.cn/web/zhidao/" target="_blank" >資料表明,一、二級耐火等級的低層民用建筑,保持7~10米的防火間距,在有消防隊進行撲救的情況下,一般不會蔓延到相鄰的建筑物。

  2.考慮滅火作戰(zhàn)的實際需要。建筑物的建筑高度不同,需使用的消防車也不同。對低層建筑,普通消防車即可;而對高層建筑,則還要使用曲臂、云梯等登高消防車。為此,考慮登高消防車操作場地的要求,也是確定防火間距的因素之一。

  3.考慮節(jié)約用地。在進行總平面規(guī)劃時,既要滿足防火要求,又要考慮節(jié)約用地。在有消防撲救的條件下,能夠阻止火災向相鄰建筑物蔓延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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