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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安全《相關法律知識》考點分析:行政處罰決定

2010-08-13 19:15  來源:來源網(wǎng)絡  字體:  打印

  一、行政處罰的決定、程序和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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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決定行政處罰的原則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2.處罰前的告知義務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jù),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3.當事人的權利

  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jù),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jù)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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