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 > 政策法規(guī) > 地方法規(guī) > 正文

吉林市人民政府關于《吉林市松花江市區(qū)段河道環(huán)境管理暫行辦法》

2013-10-08 13:24    【  【打印】【我要糾錯】

  一、第四條修改為: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河道環(huán)境的主管部門,負責單式堤防堤肩(岸緣)欄桿及復式堤防戧臺以下清水綠帶工程沿江堤范圍內的堤坡、梯道、坡道、草坪、林木、河道灘地、水面、江濱游園等的綠化、管理、維修、養(yǎng)護和衛(wèi)生保潔,并對占用河道、挖砂取土、踐踏草坪、損壞林木及公共設施、影響泄洪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二、刪除第四條第三款第(四)項。

  三、第十五條第(八)項修改為:違反第十四條第(八)項規(guī)定,向河道環(huán)境區(qū)內傾倒污水、垃圾、殘土、粉煤灰等廢棄物和污染物及擅自設置阻水和有礙觀瞻的圍欄(欄柵)的,責令其限期清除,并對個人處以50元至5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挖砂取土的,按每立方米5元至10元處以罰款。

  四、第十六條修改為:河道環(huán)境管理范圍內,行政執(zhí)法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03年8月15日

責任編輯:tracy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