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政策法規(guī) > 地方性法規(guī) > 正文

杭州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辦法

1999-12-28 17:05    【  【打印】【我要糾錯】

  第 149 號

    《杭州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辦法》已經(jīng)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發(fā)布,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長 仇保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災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杭州市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

  住宅裝修過程中的抗震設防管理,按照《杭州市城鎮(zhèn)住宅裝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杭州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

  第四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guī)范進行抗震設計,并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拐鹪O計應采用經(jīng)鑒定準予推廣的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體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標準。

  第五條 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fā)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根據(jù)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其他建設工程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杭州市抗震防災規(guī)劃》中規(guī)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對含有易燃、易爆、易污染、放射性、有毒等次生災害源的建設工程,必須按《杭州市抗震防災規(guī)劃》中確定的要求進行選址。

  第六條 建設工程抗震設計,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

  超限高層建筑、超高超層磚混建筑、大型玻璃幕墻等工程的設計和已建工程進行加層建設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由具有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

  第七條 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審查實行分類管理:

 。ㄒ唬┏薷邔咏ㄖ、超高超層磚混建筑與框支磚混建筑、跨錢塘江大橋、大型城市生命線工程、大型次生災害源工程、帶大型隱框玻璃幕墻的建筑工程,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后按規(guī)定報有關部門審查;

 。ǘ┲、小型城市生命線工程、次生災害源工程、大型民用建筑、大型工業(yè)廠房、住宅區(qū)及高層建筑等建設工程,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

  (三)已建工程的改建、擴建(含加層)和涉及主體結構改動的裝修工程,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

  上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質量,由設計單位自行審查把關,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抽查或復審。

  負責抗震設計審查的單位(部門)及審查責任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抗震設計質量審查責任。

  第八條 設計單位對建設工程進行抗震設計審查,必須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ㄒ唬┘、乙級設計單位設計的一般工程的方案和初步設計,由該設計單位的總工程師負責抗震設計審查;

 。ǘ┍、丁級設計單位設計的一般工程,由該單位具有抗震設計審核資質的人員負責抗震設計審查。

  第九條 建設工程抗震設計審查的主要內容是:

 。ㄒ唬└邔咏ㄖこ,審查抗震設防標準、抗震概念設計、主要結構布置、建筑與結構的協(xié)調、使用的計算程序、結構計算主要結果、地基基礎與上部結構抗震性能評估、抗震構造措施等。

 。ǘ┢渌ㄔO工程,審查抗震設防標準、結構受力體系和方案是否合理,抗震構造措施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等。

  第十條 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應當進行抗震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其審查必須納入該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的內容,由設計單位按國家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和審查要求,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相應文件。抗震設計審查意見列入初步設計批復文件。對初步設計內容不能反映抗震設防要求的建設工程,還應當審查施工圖設計。

  按規(guī)定不進行初步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應當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接審查施工圖設計。

  第十一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審查,應當在建設工程會審時一并進行審查;需要單獨進行審查的,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完成。經(jīng)審查合格的,建設單位方可依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建設工程的有關手續(xù);經(jīng)審查不合格的,設計單位應根據(jù)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另行送審,并負責修改設計和另行審查的費用。

  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抗震設計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審。

  第十二條 對未經(jīng)抗震設計審查和經(jīng)抗震設計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有關部門不得核發(fā)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證照。

  第十三條 用于建設工程的抗震新技術、新材料和抗震新結構體系,必須通過鑒定單位進行相應級別的抗震性能鑒定,并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方可推廣使用。

  第十四條 已建成的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設工程,如仍具有使用價值的,產(chǎn)權單位應當對建設工程進行抗震性能鑒定,采取相應的抗震加固措施,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抗震加固措施未完成的,不得進行改建、擴建、加層。

  第十五條 對不符合抗震要求的下列建(構)筑物,應當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一)城市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交通、消防等生命線工程;

 。ǘ﹪、省、市重點建設工程;

 。ㄈ┯嘘P國計民生的重要工礦企業(yè)的廠房設施;

 。ㄋ模┽t(yī)院、學校設施;

  (五)人員相對集中的單層空曠公共建筑;

 。5層以上(含5層)多層磚混結構住宅、內框架和底層框架磚房,3層(含3層)以上的空斗墻房屋、承重墻厚度為180毫米的房屋;

  (七)30米以上的磚煙囪;

 。ò耍┯兄匾奈飪r值和紀念意義的建筑物、構筑物;

 。ň牛┰诎l(fā)生地震時容易造成火災、爆炸和毒氣泄漏等嚴重次生災害的建(構)筑物。

  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及抗震加固的費用,由產(chǎn)權單位承擔。

  第十六條 建設工程的抗震鑒定和加固設計,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鑒定和設計單位承擔。

  第十七條 建設工程進行改建、擴建和裝飾裝修,不得擅自破壞工程的原有主體結構。確需改動主體結構的,應經(jīng)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相應的抗震措施。

  第十八條 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監(jiān)督檢查和竣工驗收時,應當將抗震設防標準和措施列為檢查內容。在建建設工程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應當及時糾正;已經(jīng)建成的建設工程不符合抗震要求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九條 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话凑湛拐鹪O計規(guī)范進行抗震設計的;

 。ǘ┎话凑湛拐鹪O計進行施工的;

 。ㄈ┰谑┕ぶ型倒p料的;

  (四)擅自更改或者取消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的抗震設防措施的。

  第二十條 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的產(chǎn)權人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笤O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不對建設工程采取抗震措施并付諸實施的;

 。ǘ┮笤O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降低抗震設防標準并付諸實施的;

  (三)抗震設計未經(jīng)審查同意,擅自開工的;

 。ㄋ模└慕、擴建和裝飾裝修建設工程擅自改變工程原有主體結構的;

 。ㄎ澹⿲Σ环峡拐鹨蟮慕ㄔO工程進行改建、擴建沒有同時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的。

  第二十一條 抗震鑒定單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ㄒ唬┪慈〉描b定資質證書或者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鑒定任務的;

  (二)不按照抗震鑒定和加固技術規(guī)范進行抗震鑒定的;

 。ㄈ┥米越档突蛘咛岣呖拐鹪O防標準的。

  第二十二條 對違反本辦法,涉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由有關部門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三條 建設、規(guī)劃、質量監(jiān)督等部門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抗震管理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各縣(市)城鎮(zhèn)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所有,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wǎng)部分資料為網(wǎng)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wǎng)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wǎng)站聯(lián)系,本網(wǎng)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wǎng)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wǎng)站歡迎積極投稿。